通知公告

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通知(2021-2022学年)

日期:2021-04-01 点击数:

关于2021-2022学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年度评审的通知


根据《中国政府奖学金工作管理办法》(教外厅〔20201号)和《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》的要求,下一学年继续在校学习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,必须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,无故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者,将被取消奖学金资格。现将年度评审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评审对象

20219月之后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;

二、评审办法

1.学校全面考核奖学金生的学习成绩、综合表现,并在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提出评审建议:继续提供奖学金、中止提供奖学金、取消奖学金。评审建议上报奖学金颁发单位审批。

2.满足以下条件,评审结果为“合格”,下一年度可继续发放奖学金:

1)对华友好,遵守中国法律,遵守校规校纪;

2)学习态度端正,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在国际教育学院签到、打卡;

3)学习成绩良好,课堂出勤情况符合学业要求;

4)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;

5)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期间,积极配合疫情防控人员开展疫情排查防控工作。

3.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中止享受奖学金资格一年:

1)因考核成绩不合格留级或者降级的;

2)所修课程连续两年未达到规定学分的;

3)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。

被中止奖学金的留学生,可申请自费继续留校学习。中止期满前可提出书面申请,参加当年的年度评审。如评审合格,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,可自下学年起恢复享受奖学金的资格。

4.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:

1)被学校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;

2)在校学习期间累计两次未通过奖学金年度评审;

3)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。

被取消享受奖学金资格者,从公布之日起停发其奖学金,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不得再恢复。

三、评审步骤

1.学生须认真完整地填写《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(学生自评)表》(见附件),添加电子签名,并由经导师或辅导员进行审核。

2.经导师或辅导员审核后,学生须将《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(学生自评)表》提交至国际教育学院。

3.国际教育学院评审后,填写《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(学校评审)表》,并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。

4.申请表提交截止时间:430日(星期四)17:00

四、提交方式

请通过微信或邮件的形式提交至Bobo老师。

五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联系人:Bobo老师

电话微信同号:13576291110

邮箱:20162027@jxutcm.edu.cn

江西中医药大学国际教育学院

20214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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